各处室、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试行)》(上财浙院〔2014〕23号)的学院在职在编人员。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上财浙院〔2012〕53号)规定的学院在职在编人员。
二、材料要求
(一)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清单所含表格可到学院网站“人事师资-职称专栏”下载。
2.材料说明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6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担任2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不得填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2)所有教学、科研项目需注明立项号,项目有关信息必须与文件一致。厅局级及以下项目、课题必须结题后,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成果。未达到结题要求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项目,须提供课题研究进展报告或阶段性成果。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填报的论文,须提交“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学院网站“人事师资-职称专栏”下载,下同)一式三份,根据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系列,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三、评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各处室、系(部)组建考核推荐小组
由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推荐;并设联络员1名,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具体相关事宜。请各处室、系(部)联络员于10月26日(周三)前将《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报送组织人事处。
(二)个人自主申报
1.预申报
拟申报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教职工填写《2016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预申报)》,各考核小组联络员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于10月26日(周三)之前交到组织人事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836900082@qq.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处室、系(部)+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名册”。
2.正式报名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相应系列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整理好材料,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排列装袋(材料目录贴在档案袋外面),其中《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表》、《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或《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以考代评系列)中参加培训进修等经历需由相关处室及系(部)审核盖章,教学工作业绩、科研情况栏等需由教务处审核盖章;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相关文件要求整理好材料。
申报人员于11月16日(周三)前将材料交至所在处室、系(部)。
(三)所在处室、系(部)受理申报
1.处室、系(部)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定级,并填写《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处室、系(部)意见”。
2.处室、系(部)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表》“所在单位考核及评审推荐意见”或《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以考代评系列)“所在处室意见”;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处室、系(部)考核鉴定意见”。
3.请各处室、系(部)联络员于11月23日(周三)前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将同意推荐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表》或《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以考代评系列)的电子版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四)学术不端检测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于10月31日(周一)前,将参评论文相关材料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交到学院图书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相关事宜请联系图书馆陈新昕老师。论文检测提交材料如下:
1.《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打印版两份(誊写“个人承诺”并签名);
2.所需检测论文word电子版一份,打印版两份。word电子文档标题要求:以“姓名+论文题名+期刊名+发表时间”为题。(如:李明+论XXX发展现状+金融参考+2016年3月);
3.所需检测论文期刊原件一份。
(五)材料复审
11月下旬,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处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个人须补充或更换材料的清单通知相关人员,申报人根据清单要求补充材料。
(六)材料公示
12月初,学院将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七)思想政治情况鉴定。学院召开思想政治考核会议,负责对申报对象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评聘程序。
(八)学院召开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会议。
(九)学院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
(十)学院评聘结果公示。
(十一)学院与受聘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四、评聘纪律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处室、系(部)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见学院网站“职称专栏”通知。
(二)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事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如与上述作假、舞弊行为有关,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统一要求,规范上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组织人事处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认真细致地做好申报人员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
(五)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肃性,增加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院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受理教职工对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82166995、636995)。对举报内容一经核实,将按《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说明
(一)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比例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超过5个,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超过20个。
(二)会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以考代评,具体申报、评聘工作根据上级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申报人员均应按现从事岗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现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不一致的,应尽快转评至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逾期未转评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上级教育、人事部门等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2166087(636087),电子邮箱:1836900082@qq.com。
附件:2016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16年10月20 日
附件
2016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系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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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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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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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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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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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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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证书(或免试表)、职称计算机证书(或免试表)、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综合表(纸质稿、电子稿)、职务评审表、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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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表》电子稿、纸质稿(A4正反面打印)一份。
2.《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纸质稿一式三份,A4正反面打印。
3.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4.科研项目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5.其他相关材料上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
材料请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到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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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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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证书(或免试表)、职称计算机证书(或免试表)、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综合表(纸质稿、电子稿)、职务评审表、普通话证书、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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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思想政治
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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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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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证书(或免试表)、职称计算机证书(或免试表)、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综合表(纸质稿、电子稿)、职务评审表、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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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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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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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证书(或免试表)、职称计算机证书(或免试表)、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综合表(纸质稿、电子稿)、职务评审表、普通话证书、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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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
(教育管理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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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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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综合表(纸质稿、电子稿)、职务评审表、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
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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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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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综合表(纸质稿、电子稿)、职务评审表、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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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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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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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综合表(纸质稿、电子稿)、职务评审表、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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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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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以考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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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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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论文(著)、课题/科研项目相关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思政考核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报送材料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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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以考代评系列)纸质稿一式三份,A4正反面打印。
2.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3.科研项目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4.其他相关材料上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
材料请以处室为单位统一提交到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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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清单中涉及的表格请到学院网站“人事师资-职称专栏”下载。